建立城镇水体污染治理工程成果转化市场化
运行机制,搭建产业科研间桥梁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MAJOR PROJECT
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导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行政综合执法局:
为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行为,持续发挥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成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水平,我厅委托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等单位编制的《浙江省农村生活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导则》(详见附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通过2018、2019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到2020年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
二、分步推进。2018年,全省完成500个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2019年,新增1500个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全省共完成2000个标准化运维试点;2020年,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
三、落实责任。标准化运维责任主体为处理设施运维单位,运维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是监督指导主体。运维单位应落实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运维工作,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经自评合格后,报县(市、区)运维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抄送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市、区)以上运维主管部门应会同乡镇(街道)对企业自评合格的处理设施进行抽查复核。
在合同中未明确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内容的,双方应在运维委托合同中补充相应内容条款。
目前仍由镇、村自行运维管理的处理设施,可参照本导则开展标准化运维工作。
四、保证质量。运维单位要加强自身运维能力建设,通过标准化运维提高企业运维水平;县(市、区)以上运维主管部门在抽查复核时,要确保评价质量,不能走过场,要将评价工作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五、加强培训。设区市运维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导则的宣传、培训以及现场指导工作,确保运维管理人员、运维企业相关人员理解、掌握导则要求。
六、意见反馈。该导则在使用过程中有意见建议,可向导则编制单位或省建设厅村镇处反馈。
联系人:村镇处 徐超明 联系电话:0571-89892089
传真:0571-89892086
附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导则》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6日
1 总则
1. 0. 1为规范运维服务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提升运维服务机构运维水平,引导农户做好户内运维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成效,制定本导则。
1. 0. 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的评价。
1. 0. 3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的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术语
2. 0.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的构筑物及设备等的总称(以下简称“处理设施”)。包括户内设施、管网设施和终端设施。
2. 0. 2 标准化运维
为获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的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2. 0. 3 接户井
汇集农户洗涤污水、化粪池出水和厨房污水的井,作为户内设施和管网设施的分界。
2. 0. 4 户内设施
接户井之前的污水收集管网、清扫井、化粪池、隔油池等设施。
2. 0. 5 管网设施
接户井至终端设施进水口之间的设施。包括输送管道(渠)、检查井、提升泵站和其它附属构筑物。
2. 0. 6 终端设施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末端处理的构筑物和设备等设施的总称。包括预处理设施、主体处理设施和附属设施。
2. 0. 7 预处理设施
具有去除悬浮物、沉砂和调节水量、水质等功能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总称,一般由格栅池、沉砂池、调节池等组成。
2. 0. 8 主体处理设施
一般由厌氧处理设施、好氧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等一种和多种组成,以及消毒、排放口等相关设施。
2. 0. 9 附属设施
终端设施内与污水处理工艺不直接关联的配套设施。包括标识牌、绿化、汀步、围栏、设备房等。
2. 0. 10 运维服务机构
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为处理设施提供运行和维护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或组织。
2. 0. 11 运维服务站
由运维服务机构在合同项目所在区域建立,有固定办公场地、运维人员和相应运维设备的分支机构。
2. 0. 12 运维小组
运维服务站下设的现场服务队。
2. 0. 1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身份证
用于描述和记录一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特征的信息表达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代码、建设信息、移交信息、地理位置、设施外观、设备组成、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和验收报告等。
3 基本规定
3. 0. 1 评价应遵循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3. 0. 2参与评价的处理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已投入运行;
2 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3 同一运维服务机构运维满一年。
3. 0. 3评价年度宜为一个自然年度。评价有效期为自评价通过之日起的二个自然年度。
3. 0. 4评价结果可作为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依据之一。
3. 0. 5户内设施宜由农户负责运维,管网设施和终端设施应由运维服务机构负责运维。
3. 0. 6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应包括户内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管网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终端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运维记录评价指标、运维人员行为规范评价指标、运维服务机构管理评价指标、安全评价指标等7项。
3. 0. 7 每项评价指标由控制项和评分项组成。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当控制项中有一项不满足时,该项指标评分项不再评分,核定得分为零分。
3. 0. 8 本导则评价的7项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户内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5分、管网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20分、终端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30分、运维记录评价指标20分、运维人员行为规范评价指标10分、运维服务机构管理评价指标10分、安全评价指标5分。
3. 0. 9当评分项中某项内容因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固有原因或设计原因不存在时,该项内容得满分。
3. 0. 10 当评分项中某项内容存在以下情况,且运维服务机构已向委托方递交异常情况报告的,则该项不扣分:
1处理设施建设时存在先天缺陷;
2运维过程中不可抗力作用;
3委托方不配合解决或解决不及时导致的。
3. 0. 11评价可结合现场查勘、查阅资料、人员征询等方法实施。
3. 0. 12 户内设施抽查比例不应少于被评价处理设施对应受益农户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5户。管网设施抽查长度不少于100m,有提升泵站的抽查1个泵站。
3. 0. 13对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进行评价时,应成立3人及以上的评价组。评价组成员宜包括企业运维专业人员、行业专家、运维管理部门代表,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农户代表参加。评价组成员应按4-10章执行,具体评价可按附录A打分。
3. 0. 14最终评价得分在80分(含)以上,认定为设施达到“标准化运维”要求。
3. 0. 15 评价报告应对处理设施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进行报告,具体格式见附录B。
4 户内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
4.1 控制项
4. 1. 1运行正常。
4. 1. 2具有基本的开启、清理工具。
4.2 评分项
4. 2. 1洗涤池排水管道连接牢固。本项0.5分。
4. 2. 2存水弯无堵塞、破损、脱节、变形。本项0.5分。
4. 2. 3清扫井无堵塞、破损、栅(滤)网无缺失。本项0.5分。
4. 2. 4接户管无堵塞、破损、脱节、变形。本项0.5分。
4. 2. 5 化粪池无破损、满溢。本项1分。
4. 2. 6隔油池无破损、满溢。本项1分。
4. 2. 7 废弃物妥善处置。本项1分。
5 管网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
5.1 控制项
5. 1. 1污水输送正常。
5. 1. 2提升泵站运行正常。
5. 1. 3 配备疏通、冲洗、检查等管网运维工具。
5. 1. 4具有巡查、养护、维修记录。
5.2 评分项
5. 2. 1管道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本项6分。
1通畅,无淤积、破损、堵塞。3分。
2回填面无下陷、开裂。3分。
5. 2. 2检查井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本项6分。
1井盖、井圈、井口无破损、倾斜、沉降、塌陷。1分。
2井盖能正常打开。2分。
3井内壁防渗层无破损、渗漏。2分。
4井内无杂物堆积、堵塞,流槽无淤积。1分。
5. 2. 3 提升泵站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本项6分。
1泵站格栅过水通畅。2分。
2电气及控制系统运行正常。2分。
3泵站备品备件齐全。2分。
5. 2. 4废弃物妥善处置。本项2分。
6 终端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指标
6.1 控制项
6. 1. 1 配备便携式检测、采样、养护、维修等专业运维工具。
6. 1. 2配有工艺技术、电气、巡查、养护、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
6. 1. 3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形成水质检测记录。
6. 1. 4具有巡查、养护、维修记录。
6.2 评分项
6. 2. 1预处理设施和主体处理设施(除生态处理设施外)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本项10分。
1所有池体井盖完好,无破损、缺失。1分。
2整体构筑物无渗漏、沉降、开裂。2分。
3 格栅完好、齐全,过水通畅。0.5分。
4各池体无垃圾、无堵塞,水位正常,填料完好,挂膜良好。1分。
5出水井出水正常,排水通畅。0.5分。
6流量计运行和数据显示正常。1分。
7 水泵、液位计运行正常,接口无脱落,管道无破损。1分。
8风机或气泵曝气系统运行正常,曝气均匀,运行参数符合要求。1分。
9污泥、污水回流系统运行正常,运行参数符合要求。1分。
10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能收集水泵、风机、气泵等设备的运行工况,数据、图片或视频等运维信息能上传至运维管理平台。1分。
6. 2. 2生态处理设施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本项5分。
1进出水通畅、无堵塞,无雍水。2分。
2池体无渗漏、沉降、开裂。1分。
3植被种类适宜,分布均匀,密度符合设计要求。1分。
4植被生长良好,收割及时,无大面积倒伏、堆积或枯萎。1分。
6. 2. 3附属设施运维操作规范,且有效实施。本项5分。
1 护栏、围挡和爬梯等完整、牢固,无破损。1分。
2 设备房结构稳定,上锁,无破损,房内设施布置规范、整洁。1分。
3 大标识牌内容完整、表述正确,安装牢固。1分。
4 工艺流程小标牌数量齐全、内容明晰、安装牢固。1分。
5 现场整洁、美观,与村庄环境协调。1分。
6. 2. 4水质采样、样品保管、检测符合规范,记录全面。本项8分。
1进水和出水口均设置采样点。1分。
2水质采样、样品保管符合HJ494《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和HJ493《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1分。
3水质检测符合附录C的规定。2分。
4对检测数据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对异常数据进行原因分析、处理反馈。3分。
5检测数据、结果评价、整改反馈等资料录入运维管理平台并归档。1分。
6. 2. 5污泥、废弃物处置合理。本项2分。
1 现场无污泥和废弃物堆积。1分。
2 对污泥和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合理处置。0.5分。
3对污泥和废弃物的处置做好相关台帐记录。0.5分。
7 运维记录评价指标
7.1 控制项
7. 1. 1运维服务机构做好日常运维记录。运维记录包括巡查记录,养护记录,维修记录,水质检测记录,信访交办反馈记录,异常情况报送登记记录,培训记录等,相关记录表单可参照附录D。
7. 1. 2对运维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7.2 评分项
7. 2. 1处理设施身份证信息记录实时、完整。本项2分。
7. 2. 2巡查、养护、维修记录符合以下要求:本项6分。
1实时完成。2分。
2内容完整。2分。
3内容真实。2分。
7. 2. 3水质检测记录符合以下要求:本项5分。
1包括进水和出水。1分。
2形成水质分析、评价报告。2分。
3 数据真实。2分。
7. 2. 4 信访交办反馈记录落实专人负责受理,记录及时、内容完整。本项2分。
7. 2. 5 异常情况报送登记记录及时、内容完整。本项2分。
7. 2. 6培训记录内容完整。本项1分。
7. 2. 7所有记录资料录入运维管理平台。本项2分。
8 运维人员行为规范评价指标
8.1 控制项
8. 1. 1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 1. 2 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 1. 3 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处理,同时做好问题跟踪记录与反馈。
8.2 评分项8. 2. 1运维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本项5分。
1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1分。
2掌握基本的操作规范。1分。
3具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1分。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1分。
5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技术能力再教育。1分。
8. 2. 2运维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本项3分。
1遵纪守法。1分。
2遵守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1分。
3各岗位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用语。1分。
8. 2. 3 运维人员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本项2分。
1在运维过程中着装统一、佩带专用工具。1分。
2 严禁在作业范围内吸烟。1分。
9 运维服务机构管理评价指标
9.1 控制项
9. 1. 1建有内部管理体系。
9. 1. 2具有运维管理平台。
9. 1. 3具有专业的运维队伍。
9. 1. 4配备运维车辆和工具。
9.2 评分项
9. 2. 1内部管理体系符合以下要求:本项4分。
1内部制度齐全、有效,相关制度目录可参见附录E。2分。
2单项制度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2分。
9. 2. 2运维管理平台符合以下要求:本项2分。
1 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数据库与电子台账进行维护。0.5分。
2功能齐全,具备基础信息库、人员管理、内部规范、权限管理、设施信息管理、运维工作管理、政策导则、政府对接、报表管理等功能。1.5分。
9. 2. 3运维队伍符合以下要求:本项2分。
1 在合同项目所在区域设立运维服务站。0.5分。
2按照半小时服务圈原则合理组建运维小组。0.5分。
3运维服务站配备一定数量的运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按照运维小组进行人员分组。1分。
9. 2. 4运维车辆和工具符合以下要求:本项2分。
1满足半小时服务圈要求。1分。
2满足日常运维和突发事件应急需要。1分。
10 安全评价指标
10.1 控制项
10. 1. 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0. 1. 2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10. 1. 3 定期开展安全预演并记录。
10.2 评分项
10. 2. 1运维作业范围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本项1分。
10. 2. 2下井作业至少两人一组,且配备安全、照明及检测工具。本项1分。
10. 2. 3运维现场严禁吸烟、随意动用明火。本项1分。
10. 2. 4落实定岗定人安全监护责任。本项1分。
10. 2. 5作业完成后将设施复位。本项1分。
11 评价报告
11. 0. 1评价报告的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用词应正确、规范。
11. 0. 2评价报告应包括设施名称、设施代码、建设单位、运维服务机构、评价年度、评价时间、处理设施概况、评价组成员评分情况、存在问题、相关建议、评价结论、评价组成员签名。
11. 0. 3评价报告应附原始评分记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