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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温岭东部成为“海绵城市”试点
台州温岭东部成为“海绵城市”试点
来源:
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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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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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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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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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台州市质监局获悉,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联合发文,确定温岭东部产业集聚区“海绵城市”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这是台州市首个试点。
据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主要是为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此前,温岭市东部新区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一定实效。譬如,新区金塘北路、松航北路、千禧路等道路工程,按照生态化排水的理念开展道路施工图设计,改变了传统以雨洪的快速排出为主要目的的雨洪管理设计方法,利用道路内绿化隔离带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形成系统的生态化排水措施,下雨天时,让雨水“停一停、流一流、渗一渗”,做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根据试点有关方案,未来几年,温岭东部产业集聚区将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定,重点制订《生态化排水设计、施工及维护指南》《生态化排水规范》《绿色湿地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后期维护规定》等标准;构建包含“海绵道路”“海绵建筑”“绿色湿地”等标准子体系的“海绵城市”标准体系;按要求完成辖区湿地公园、住宅小区、中小企业孵化园、污水处理厂、学校等海绵城市相关项目的建设,达到城市排涝水、防洪水、治污水、抓节水有序推进,打造和谐“海绵社区”,最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海绵城市”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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