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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成区今年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福州建成区今年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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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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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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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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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发改委日前印发《闽江流域水环境(福州段)综合治理方案(2016~2020)》要求,到2017年,福州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相关县(市)建成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基本无垃圾和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各相关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根据《方案》,到2020年,闽江流域(福州段)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长乐区、闽侯县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50%、87.5%以上,水质功能区(年均值)达标率均达到100%;马尾区、晋安区、闽清县、永泰县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均达100%,全市流域消除劣V类水体,且达到“2020年各测点(断面)在2014年度基础上水质不得下降,还要有所改善”的要求。市级、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100%、98%和95%;主要水库湖泊水质达标率总体力争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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